2006年8月28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四版:天下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需全程录像 有近亲旁听
江西确保死刑案子办得透明
胡锦武

 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规定,死刑二审案件开庭审理过程将实行全程录音录像,庭审中还将保证2名至3名近亲属参加旁听。
 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出台的《关于规范死刑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(试行)》中规定,为确保死刑案件的办案质量,死刑二审案件开庭审理过程将实行全程录音录像;大部分死刑二审案件都要到中院、基层法院开庭审理。
  文件还规定,死刑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前,合议庭成员必须阅卷审查,做出笔录,主审法官还应当拟定具体的庭审提纲,必要时拟定开庭工作方案,委托当地法院提前3日张贴开庭公告,保证每名当事人有2名至3名近亲属参加旁听。
  与此同时,法院将加强与相关政法部门的沟通协调,开庭10日前通知检察机关查阅案卷,法院调取证据时通知检察人员到场;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协调,确保死刑案件辩护特别是指定辩护发挥应有作用。